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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即是历史机遇,也一种巨大挑战。一方面,城镇化中的资金需求、公共服务需求等社会经济挑战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市场参与等方式来解决,另一方面,我们也无法回避城镇化中面临的资源环境挑战。湖北选择什么样的城镇化道路,不仅决定着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更决定着我们是否能拥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生态城镇化发展已成为“五个湖北”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湖北将有300万以上的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其中大城市吸纳90万,中小城市吸纳130万,小城镇吸纳80万。同时,湖北的城镇化建设也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因此研究湖北生态城镇化的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湖北城镇化过程所存在的一些生态问题,如城镇化建设重视经济发展,忽略生态城镇社会和环境问题;重视大中城市的新城建设,忽视小城镇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规划理论和手段缺乏创新,滞后社会经济的发展等等。为此,本文建立了生态城镇化的指标评价指标体系,对于湖北生态城镇化水平进行评价,得出湖北生态城镇化水平较好,但在某些指标方面存在一些不足。认为湖北城镇化的过程应以人的城镇化为重点,务必统筹考虑城市建设与人口、环境、资源、产业等关系,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城市总体生态环境的优化为出发点和归宿,以方便、和谐、宜居、低碳为目标,始终紧扣生态友好、资源节约的主题,谋求城镇的可持续发展,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生态城镇之路。在路径选择上,应当以城市圈和城镇带建设为重点,强化生态城镇的集聚扩散能力;以基础设施和环境治理为载体,提升生态城镇的承载能力;以“四化”同步为引擎,增强生态城镇化的内生动力;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增强生态城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为了保障这一路径的顺利畅通,湖北的生态城镇化应当在生态激励机制、社会建设机制、绿色信贷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方面进行相应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