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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问题是一个在国际上有重大影响而又复杂的问题,无论从人道主义与保护人权角度还是从维护国际秩序的角度来讲,处理好难民问题都非常必要。我国同样面临难民权利保护的问题,虽然目前我国没有大规模难民入境的问题,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我国接收了近三十万印支难民,这些难民权利的保障现状并不乐观,本文即以此为出发点,旨在探讨我国对难民权利法律保护及其不足与改进措施,希望通过这种探讨能够使在我国生活的印支难民权利得到更为完善的保护,同时为我国在日后可能面临的难民问题提供参考。文章分为四部分对我国对难民权利的法律保护进行探讨。为了能够更为清晰的讨论本文的中心内容,文章的第一部分对难民问题进行了简单的介绍,主要是对难民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即本文所指难民是严格按照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和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定义的。此外这一部分还对难民问题的原因、特征及国际社会对难民的保护进行了简单的介绍,为以后的讨论提供一定的铺垫。文章的第二部分对我国的难民问题和关于难民的立法进行了简单的介绍,作为继续分析该问题的基础。我国目前最主要的难民问题即生活在我国的印支难民,但我国还是面临着较大的潜在难民的压力。而我国对于难民问题的立法只有一个框架,并没有非常具体的规定来保护难民的权利。文章的第三部分从难民的具体权利内容与保护状况出发,具体分析了难民的入境权、居留权及出境权、工作权、受教育权和其他权利保护的现状。并在对上述述权利的分析中发现目前我国法律对难民权利保护的不足。文章的第四部分笔者对上述分析进行了总结和思考,提出了解决对难民权利保护的一些想法。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应当采取修改法律和借助统一的行政行为对难民权利进行保护,而对将要面对的问题,应当开始制定关于难民甄别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件,这一文件应当包括难民认定的标准、难民甄别的程序和难民甄别的主管机关几个部分。借由这个文件的制定,我国在短时期内对于向我国提出难民申请的人的甄别就有了法律文件参照。长远看来,彻底的解决难民权利的保护还是要有专门的难民立法。笔者在此认为应当在专门的外国人法中设专章对难民问题进行具体而详细的规定,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难民的权利。文章通过上述基本内容,旨在说明我国不但面临,而且面临较为严峻的难民权利法律保护的问题,这一问题应当尽快得到解决。解决对难民权利保障的问题不但是人权保护的要求,也对于我国的国内发展和国际形象有着重要的作用。为此,应当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进行难民权利保护的法律完善工作。这种法律完善不但可以对目前在我国生活的难民权利进行保护,而且对日后的难民问题也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