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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是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对于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都是一笔宝贵的财富。特别是对于工业化的国家来说,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可靠的保障。所以,对资源的有效利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国家实现对资源的管理过程中,税收作为一项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在促进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国资源税法律制度在税目、税率、稀土和水资源保护、部门协调等方面存在问题。本文在探究资源税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以资源税法律制度的税目税率、计税方法、税收优惠、征收管理以及近十年的税负情况为切入点,总结出我国资源税法律制度的各种特点,分析出资源税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对我国资源税法律制度提出了完善建议。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我国资源税法律制度的法学基础。从地租理论入手,探析地租理论与现行资源税法律制度的内在联系,进而引出绿色税收理论。绿色税收理论的研究,为资源税法律制度能够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方面的体现提供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分析资源税的历史、地方立法现状及资源税的税负情况。首先从西周开始起,阐述资源税从古到今的演变过程,了解资源税的脉络并总结其发展特点。其次对地方立法现状进行研究,分别从税目税率、计税方式、税收优惠、征收办法和水资源管理五个方面对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地方法规进行分析,从中总结相应的特点。最后通过对2000年至2018年我国中央和地方资源税的税负数据分析,总结得到我国资源税税收所起到的作用。第三部分分析我国地方资源税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从法学角度进行详细的分析,发现以下不足:应税资源覆盖面不全;税率制定不合理;缺乏部门协作和执行的配套性措施;缺乏监督制约机制。第四部分提出完善我国资源税法律制度的建议。针对我国资源法律制度的不足,提出相应的对策,具体包括:调整税目,扩大征收范围;调整税率,制定多层次税率;加强对稀土资源和水资源的立法保护;构建绿色税收体系;完善配套性的法律文件及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