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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农村经济由以粮为主、解决温饱,逐步向多元经济、城镇化发展。广大农民经济收入、生活理念、精神面貌也有很大改观。然而,在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之时,在人们不断总结改革成果时,在富人们憧憬美好的未来时,农村与农民问题又摆在全社会面前,必须清醒认识到,抛开中国的农村、农民谈论中国经济的发展是毫无意义的。广大农民在改革中除了温饱还得到什么,近几年农村经济停滞不前甚至有的地方倒退,农村法制建设严重滞后,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农村社会化服务缺乏,等等,这些都体现了农村与城市在改革中不同的去向。而农民唯一的生活保障“土地”,在经济发展中成了“唐僧肉”,农民土地使用权肆意剥夺、无序流转非常严重。 的确,随着经济发展,城市扩张与农村土地减少的矛盾、农民生存与发展的矛盾、农业现代化与农户小生产的矛盾突显,农村土地使用权不断的发生变化:国家通过征地使农民永远失去土地使用权,集体返租倒包集中土地使农民失去土地使用权,农户之间由于劳动力转移自愿流转使土地小规模集中,等等,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向。如何使土地流转依法有序,最大保护农民利益,最有利于国家利益,一直是许多学者、农村工作者关心的课题。 本论文在总结我国土地征用制度、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现状与问题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土地流转的作用,土地流转的法律问题,土地对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提出了土地使用权物权化,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只有这样,才能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最佳发挥土地效益,真正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