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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宽容与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等要素并行,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道德力量。宽容的内涵十分丰富,从成因来说,宽容是源自人性而存在;从内容上,可细分为宗教宽容、政治宽容、道德宽容等等;从价值而言,宽容作为一种美德,在不同领域发挥着自身的效用。那么,回归到宽容的本质,我们认为宽容是对人性的尊重。人性作为人与生俱来的本质属性,与人后天所形成的价值观不同,它具有先天性与平等性。人性赋予了人拥有先天地、平等地自然权利。宽容不分高低贵贱,是对人的尊严和权利的维护。基于人性的先天性而存在的宽容,应对所有人都适用。然而现实生活中,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经济的高度发展,使道德建设严重滞后,宽容作为一种美德在当代中国严重缺失。我们有太多的人已然不知何为宽容,缘何宽容?宽容什么?除此,我们在实践中还常常滥用宽容、误读宽容,使其背离了自身的价值。不正确的宽容观,会使我们将“纵容”误认为美德,使人失去正确的价值判断能力。失去正确的价值判断力,将严重阻碍个人与社会的发展。伴随着中国和谐社会建设的发展,民主化进程的推进,我们强调要加强道德建设,发挥道德的规范作用。宽容作为一种重要的道德力量,也应发挥自身的作用,构建并形成一种正确的宽容观。宽容观的构建核心离不开宽容的本质,要充分体现对人性的尊重,包括人的尊严、人的自由权利等。宽容观的形成是一种理性意识被唤醒的过程,离不开教育的教化功能,同样也离不开民主制度的保障。当代中国构建一种正确的宽容观,对个人与社会的发展都将产生重要的价值。正确价值观的形成,首先可以使个人具备正确的价值判断能力,从而不迷失自己;其次可以使社会形成宽松、和谐的氛围,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最后,以正确的宽容观立足于世界,可以促进中华文化与世界多元文化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