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理论上有将交叉持股,特别是母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类比于股份回购或者持有自己股份来进行处理的例子,本文重点讨论这一类比的合理性。并进一步讨论司法实践中将股份回购的相关规定类推适用于交叉持股案件,以及将来立法参照股份回购的有关规定进行交叉持股法律规制的可行性。
本文第一章主要对交叉持股和股份回购进行制度分析,就一些基本问题进行讨论,为后文的进一步研究作理论铺垫。由于理论界有不少文章对交叉持股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本文择要综述,主要从概念、形态和效应三个角度对交叉持股进行讨论。同时,本文论证的角度是将股份回购作为交叉持股规制的参照系,故选择了法律规制股份回购的动因、效用与可适用的情形、不同公司形态下的股份回购、持有自己股份的处置这几个角度进行制度概览,以备后文讨论。
本文第二章进行交叉持股规制的法理分析。本章的论点是:交叉持股制度在司法上可以类推适用股份回购制度处理相关案件,在立法上可以参照股份回购制度进行法律创制。本章首先从形态、经济功能、法律效应、法律规制等方面论证交叉持股与股份回购的相似性,然后用类推适用的法学方法论原理以及几个相关的法理学视角来论证上述论点。
本文第三章进行交叉持股法律规制的立法建议。本章主要是从参照股份回购制度的角度,在立法模式选择、横向交叉持股、纵向交叉持股以及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的特别规范等方面参照各国立法例,对我国交叉持股规制的立法提出自己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