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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实施十多年来,暴露出来一系列问题,既有实体问题,也有程序问题。近年来,法学界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家立法机关也将该法提上了修改日程,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人们各抒己见,纷纷为该法的修改建言献策,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笔者出于对程序法的长期关注和个人偏爱,遂选取了行政赔偿程序作为研究的对象。本文一共由6章组成,依次为:第1章:“绪论”,论述了本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文献综述以及本文的写作方法和可能的创新点。第2章:“实然法——我国的行政赔偿程序”,全面客观地介绍了我国行政赔偿程序的完整过程,在介绍行政赔偿程序基本理论的同时,重点讲述了我国行政赔偿程序的立法规定。第3章:“比较法——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行政赔偿程序”,共分为三节,在第一节中介绍了英国和美国的行政赔偿程序,在第二节中介绍了大陆法系一些国家和地区的行政赔偿程序,随后在第三节中对这些国家的行政赔偿程序进行了比较和借鉴。第4章:“应然法——正当行政赔偿程序”,本章从法理学的角度论证什么样的行政赔偿程序是正当的,介绍了正当法律程序的源起、要素和意义;符合正当法律程序标准的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正当行政赔偿程序的意义和要素。第5章:“变革法——我国行政赔偿程序修改的建议”,此章是本文的重点章,分析了我国现行行政赔偿程序的现状和不足;应该确立的行政赔偿程序的一些原则和具体制度;以及对修改我国的行政赔偿程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第6章:综上,笔者得出结论,我国的行政赔偿程序还有很多不合理、不完善之处,不符合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应当建构我国的正当行政赔偿程序。建构我国的正当行政赔偿程序,必须要确立行政赔偿程序的原则和具体制度,扩大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范围,设置独立的行政赔偿委员会作为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的主管机关,行政赔偿复议和行政赔偿诉讼两道程序设置确保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