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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一法两规”颁布后,随着信托业法律制度和行业监管的逐步完善,以及社会财富管理需求的膨胀,依托信托制度的巨大优势,信托公司已成为财富管理市场最受欢迎的理财服务机构,信托业已经成长为名副其实的四大金融支柱行业。在监管层的积极支持以及信托公司自身的努力下,2007年至今,信托业快速发展,绝大多数信托公司建立了以信托理财为主业的盈利模式。过去六年,信托业整体保持了高速发展的势头,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从2007年的1.2万亿增至2013年末10万亿人民币,超越了保险和基金行业的资产管理规模。目前,财产信托业务在中国发展缓慢,资金信托业务占据主要地位,其中集合信托是其主要业务。集合信托产品多为信托公司自主开发的产品,信托公司在产品交易结构设计、投资项目选择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决定权。因此信托产品的创新是信托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本文首先对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进行梳理,总结了英国、美国和日本信托业的发展特点,进而分析国外信托业对我国信托业发展的启示。然后分析信托产品的创新理论,主要有规避管制理论、财富增长理论和约束诱导假说,并且以近年来具体信托产品举例说明。核心部分是对信托产品的创新进行要素解构,研究了以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三个要素为基础的创新。同时用实证研究了宏观经济因素:广义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CP#,对集合信托产品创新力度的影响,为信托公司在创新方面的投入提供参考。在最后,提出了我国信托产品创新的几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