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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公共项目投入的资金是公共资金,它关乎国计民生,涉及各方利益;公共项目本质上是为满足公共需求而生产公共物品或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是地方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共项目绩效评估作为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一大组成部分,旨在平衡、满足公共项目各方利益以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这种绩效评估已成为建立高绩效、有回应性、人民满意政府的治理手段。本文以汕头市实施的公共项目绩效评估为研究案例,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分析视角,对地方政府公共项目绩效评估所涉及的利益关系问题进行探讨。本文的研究目标,并不是笔者要对地方政府的公共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设计,而是对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绩效评估这一过程本身进行研究探讨。有关绩效评估的程序、方法和技术环节,也不是本文探讨的重点,因为有关这一方面已多有研究。从现代政府绩效评估价值理念来看,本文把政府对公共项目的绩效评估看作是一个治理过程。从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来看,这一过程又是一个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公共项目各利益群体的利益参与、表达、协调,以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基于这样的研究预设,本文研究的基本问题是:(一)一个公共项目绩效评估中,哪些群体的利益被识别从而纳入评估项目中,哪些利益群体会直接参与评估过程中;(二)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如何在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中得以表达、内容是什么;(三)不同群体的利益价值实现在不同评估阶段是什么、通过那些渠道实现、实现的程度如何。本文结合汕头市政府已完成的两个公共项目绩效评估案例,探讨这些问题。围绕着公共项目及其公共物品,公众有利益的企求、政府有提供的责任。本文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通过公共项目绩效评估这一治理手段将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组织者、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和公众(参与者)结合在一起,从对地方政府公共项目绩效评估的研究中,反映出公众参与的不足,也揭示了全程多方利益实现是项目公共利益最大化的保障;而公共项目的公共利益最大化是政府治理的本义,也是地方政府开展公共项目绩效评估的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