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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价值取向,也是我们各项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一以贯之的根本指导。鉴于科学发展观提出的时间尚短,“以人为本”又被赋予了全新的内涵,因而人们对“以人为本”的理解还不是完全统一,甚至还存在着一些非马克思主义的解读,容易造成认识上的混乱,带来实践上的危害。因此,敏锐地捕捉时代的信息,把握时代的脉搏,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从学理层面揭示“以人为本”的内涵和意义,廓清认识上的误区,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以人为本”引领当代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有关“以人为本”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人为本”与“人本主义”的关系,“以人为本”和“以民为本”的关系以及“以人为本”的内涵。多数学者认为“以人为本”在价值论意义上使用时与人本主义相同,在历史观意义上使用时,由于对人的理解不同具有与“人本主义”不同的内涵;“以人为本”的内涵比“以民为本”更广泛,不能用“以民为本”取代“以人为本”;学者对“以人为本”内涵的理解从多个角度得出不同的结论,归结为一点就是:“以人为本”要求尊重人、为了人。本文将从这些争议出发,在阐述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科学内涵的前提下,对“以人为本”思想进行马克思主义解读。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的本质是劳动实践,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是具体的、历史的。由于劳动实践的不断发展变化,人的本质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因此,“以人为本”随着时代的变化也具有不同的内涵。“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人本思想的现代阐释,只有把人当作生活世界之本才能够真正的做到“以人为本”。因此,“以人为本”既是一个价值观命题,也是一个历史观命题。在当代中国语境下,“以人为本”具体化为“以民为本”,这里的“民”是“人民”,是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多数的中国人民。“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是:不仅要把广大的人民群众作为价值主体,还要把人民群众作为动力主体,更要以人民群众自身的发展为“本”。对“以人为本”思想进行马克思主义解读,有助于充分认识到人学思想在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以人为本”深化了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要求人民群众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以人为本”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内在统一的,是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