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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道德神学的二重性——神学的道德要求和道德的神学要求的辨证存在,是以康德的理性精神解读和重构康德宗教哲学,说出了康德宗教哲学中“在而未说出”的思想,更准确的说是“想说而未说清楚”的思想,即是把“康德道德神学的内在逻辑性和历史可能性及其辨证的统一’’以一个全新的角度呈现出来。康德道德神学在道德领域和宗教领域的逻辑误读,反映出试图取消“道德神学”逻辑存在的倾向,更重要的是对康德完整道德世界观的认识不足。在开显“是-应当-是”康德完整道德世界观的逻辑发展基础上,道德神学的逻辑存在在于追问“应当何以为是”。这体现在:道德神学的逻辑关系在于由道德应然价值到道德实然存在的逻辑中介,逻辑起点在于“人的二重性(有限的理性存在)”的存在,因而,其逻辑体系即是在理性存在和现世存在中构造“人的道德存在”何以可能。道德神学的理性存在是神学的道德要求,是以纯粹实践理性为根据的悬设,其形式表现为: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的二大公设。在其意义上不仅使至善的二因素——德行和幸福得以统一;更重要的是“道德人格的不断完善与至善的相称”使道德世界趋于最完美的相互和谐之中。道德神学的现世存在是道德的宗教要求,是以现世宗教“统治”下的道德需要为根据,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现世宗教的理念形式(纯粹道德宗教),即以纯粹实践理性为根据的道德信仰(因信得救)和“共同善”相统一的至善理念。另一方面,通过对历史基督教的阐释,证明现世“合理的普遍宗教”的代表就是基督教,从而使道德神学的表象得以现世的显现。因此,康德道德神学的设立不仅是神学的道德要求,而且也是道德的宗教要求,单纯将其归置于其中之一个领域,必然会引起对康德道德神学理论的误读和争议。因而,本论文从人的二重性存在出发,重构康德的道德神学理论,彰显道德神学的二重性存在,从而对解决学界分歧和误读作一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