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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在山东青岛发生了一件轰动全国的消费欺诈事件,这个涉嫌消费欺诈行为的事件就是青岛"天价大虾"事件。事情一经微博曝光迅速得到了全国人民的关注和热议。各个方面的专家学者就这起事件提出了很多问题,本文也将从法律层面讨论分析,研究关于消费欺诈行为的政府监管法律制度,并提出相关完善政府监管的措施及建议。本文从经济法的角度切入,解析青岛"天价大虾"的事件始末,探讨其中涉及的有关经济法的问题。"天价大虾"事件的曝光,不仅涉及到消费欺诈纠纷、消费者权利保护的问题,还涉及到我国政府监管体制的缺陷问题。十八大以来,我们国家大力推行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型政府,如何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健全我国政府监管的体制,加强政府监管职能;如何解决我国现有的政府监管权责模糊、立法授权不明确问题以及多头监管或者谁都不管的权利交叉重叠或者权利行使出现空白无人监管的问题,是文章所研究的重点。文章从一个社会上发生的实际案例作为研究的起点,根据案例中具体事件的发生过程,提取出事件中涉及到的经济法问题,展开研究讨论。文章第一章节主要介绍"天价大虾"事件的起因和发生的始末,事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居多,但本文只研究此事件中涉及经济法领域的问题,主要是政府监管缺失的问题。因此论文展开对政府监管体制的着重研究。此事件中的起因是经营者的利用消费欺诈手段与消费者之间发生了商品价格的消费纠纷。文章在第二章节简单的从法律角度阐述了消费欺诈行为的理论分析,主要是产生原因、表现形式、危害结果等方面。同时,对价格欺诈和消费欺诈的进行了简要的法律分析,并阐述说明消费欺诈与文中事件发生的消费纠纷之间的关系,以及在文章最后得出结论,事件中的消费欺诈行为其本质是价格欺诈行为。简要论述了价格欺诈其实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是属于消费欺诈中的一种,消费欺诈包含价格欺诈。文章研究的核心重点是我国政府监管体制法律制度研究,根据"天价大虾"事件来分析我国政府监管存在哪些缺陷和不足,出现这些缺陷的原因以及如何完善我国政府监管体制的法律研究。文章第四章节着重介绍了政府监管存在缺陷的具体原因,国内先进省份的政府监管改革的成效的经验总结,以及发达国家政府监管的体制的经验借鉴。第五章节主要介绍如何完善我国政府监管体制以及如何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事件中出现的社会现象和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以及配套的完善措施。但是,文章中探讨的有关完善我国政府监管体制的建议和措施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的政府监管体制的实际情况,还有待今后的进一步的实践。本文只是探究建议的可能性,是否能具体应用到实践中去还要看我们国家政治体制的改革进程及今后的国家经济发展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