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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后的中国户籍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是与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相吻合的辅助性的重要制度。从经济学角度讲,所有的制度安排与制度调整都可以解释为起源于利益的冲突,以及人们要把利益冲突改变为利益协调、权责对称的努力。户籍制度正是一项重要的利益和权力安排。由于它既欠公平又缺效率,所以,几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户籍制度发生了很大程度的变迁,并且逐渐与国际上的人口登记和管理制度接轨,朝着恢复人口统计和管理的原始功能方向发展。国内对户籍制度的研究始于八十年代,已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以理性“经济人”作为理论假设,运用制度变迁的有关理论,采用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成本-收益分析法及博弈论,以1949年后的户籍制度法规条例和政策案例及其相关理论研究为研究基础,以1949年后的中国户籍制度作为研究对象,描述了中国当代户籍制度的核心特征——等级性、地域性和身份世袭性。另外,也描述了户籍制度形成、完备和弱化的整个变迁过程特征:强制性变迁为主但逐渐弱化,诱致性变迁为辅但逐渐强化;总体上具渐进性:局部上具违宪性、政策性、阶段性和地方性;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本文重点分析了中国户籍制度变迁的主客观机制。从宏观层面上说,传统文化与制度安排、国内外经济政治社会因素是影响户籍制度变迁的客观基础,他们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的单独变化和相互作用影响着户籍制度变迁的路径、方向和速度,而具有不同路径、方向和速度的户籍制度变迁反过来也影响着文化与其它制度安排、国内外政治经济的变迁。从微观层面上说,政府、企业、城乡居民等经济主体在特定的约束条件下,针对自身在户籍制度变迁中的成本-收益预期,依据“自我效用最大化”的目标函数,估计相互间力量对比做出“理性”选择的过程,即各经济主体在长期互动博弈中追求均衡——利益协调、权责对称的过程中,推动了户籍制度的变迁。 总而言之,是主客观因素的互动决定了中国户籍制度变迁的路径、方向和速度;同时也揭示了户籍制度发生较大变迁的根源和变迁困难所在——变迁步履缓慢,至今仍保持其传统核心特征的原因所在。 基于以上分析,为了解决户籍制度变迁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相关对策:坚持良法治国,遵守宪法“普适性”,让法理念融入民情;让市场调节流动和迁徙,使流动和迁徙决策权归属公民;成立人口管理委员会事务性机构,让户籍管理与公安部门脱钩;坚持城乡、地区经济协调发展,使户籍制度变迁走向均衡;取消城镇教育特权,在农村发展职业技能教育和真正普及义务教育;推动租房产业发展;完善《工会法》,促进各行业工会和企业内部工会的成长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