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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民有、民管、民受益的特殊企业,与公司企业一样,也存在产权不清晰、代理成本过高、内部人控制等治理问题。这些治理问题随着合作社的发展而日益凸现出来。然而,合作社的治理问题并未引起学界的足够重视,国内理论界对合作社治理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
本文主要运用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来探讨合作社的治理问题。文章在对合作社性质和产权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典型合作社治理经验,采用公司治理的框架来探讨合作社治理的涵义、特征、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等问题。文章从提高合作社治理效率的角度出发,分析认为:合作社治理有其特殊性,是一种生产者主导治理结构,表现出双向委托--代理的特征。合作社治理机制包括决策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激励机制上具有自主性、一致性、内在性、精神激励至上的特点,约束机制上强调自律和全面监督,决策机制上具有民主性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