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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转型期的农村社会形态和农村公共安全形式,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讨论得出新公共安全观的内容,即:要按照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体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本文阐明,提供公共安全是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在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农村社会治安现状,如:刑事治安案件数量有所攀升,群体性上访案件有所增加,带有黑恶性质的势力危害一方,赌博、迷信、邪教等不良因素有漫延的趋势。针对上述问题,笔者从社会生产方式转变带来腐朽思想的影响,基层组织瘫痪,打击处罚不力以及流动人口管理和农民法制观念淡薄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例举了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和派出所面临的问题,如:治安管理上的管理思路、法律制度、管理手段滞后于形式的发展;派出所面临权利操纵、职能扩大、舆论压力以及基础工作、经费、权益保障缺位等问题;第四部分文章讨论了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原则和难点,强调农村治安管理工作只能加强,要以人为本,激发社会创造力,要依靠各方力量;派出所日常工作要注意治安纠纷的调解、群体性事件以及特种行业的弹性管理。第五部分主要讨论了改进农村派出所治安管理的几项对策。在工作理念转变、打击治理方略、社会综合治理方面分别揉进了权变理论、系统理论、决策理论;介绍了农村警务战略的提出和实施,如以警务室为依托,运用“基础警务图册”等;在改进农村派出所建设的建议中提出了四个保障,即:健全的法制保障、经费和素质保障、完善的考核保障、切实的维权保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