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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我国城管执法工作也越来越突出其重要性,城管执法的工作形势也越来越严峻。在社会现阶段,执法暴力冲突时有发生,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和流动小商贩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的暴露出来,这已经成为城管执法工作中避无可避的现实难题。而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随着我国人民法制意识的不断觉醒,人们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工作要求也在越来越提高,城管执法工作实行“以人为本”的柔性执法工作方式是城管执法工作顺利进行的必须保证,而且也是建设现代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要求。 本文首先阐述了城管柔性执法的相关概念,指出柔性执法应该包括两个概念:第一个概念是“柔性”,第二个概念是“执法”。这两点是相辅相成的,“柔性”和“执法”这两个概念追求的最终目的是执法公正与执法效果的统一,将法律的教育和惩罚两个功能有机的结合了起来。“柔性”,是指在执法的过程中,应该尽力体现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关怀,保证执法效果公平公正,进而提高人民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执法”,是要合理地应用执法者的执法权,对各种违法违规现象给予相应的处罚,进而保障守法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以人为本的执法方式是柔性执法的宗旨,应该采取合理有效、灵活的工作方式达到规范维护法律法规执行的目的。本文表述了现阶段柔性执法推广遇到的困难,主要困难有:执法人员组成、素质差别较大;城管执法立法工作滞后,执法依据不足;部分市民法制观念淡薄,城市意识较差;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片面性报道。并以山东兖州的柔性执法实践经验为例对柔性执法方式进行探讨。 论文中阐述了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柔性执法治理小摊贩的方式方法:转变观念,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刚柔并济,弘扬亲民执法风尚;合理规范,引导小摊贩的合法经营,规范监督管理;主动请民监督,加强媒体宣传,提高公众认知度。 文章最后结合兖州区的实践经验,和其他地区的柔性执法措施的资料提出完善城管柔性执法的对策和建议:加强城管队伍自身建设,提高城管素质,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和形象;加大舆论宣传与监督,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做好柔性执法立法工作;科学规划,引导小摊贩进行现代化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