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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土壤、化肥等生产要素和生产资料对水利设施条件的依赖性很强,因此水利设施是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命脉,对农业生产水平有决定性的影响。改善农村的水利设施建设,有利于提高我国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更好的解决“三农”问题。 为此,本文以公共产品理论及制度经济学理论为指导,从分析研究霍城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私人供给模式的案例入手,依据数理统计和经济学分析等方法,对私人投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财务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进行了测算及评价,探讨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私人供给模式存在的现实可能性。紧接着通过对霍城县私人供给模式实施前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供给状况进行对比分析,以期发现私人供给模式的可取与不足。通过对比分析揭示了私人供给模式中存在供给设施单一,布局不合理;供给总量不足,无法满足需求;管理维护不善;运行机制单一等问题。并探讨了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文章最后,针对私人供给模式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拓宽种类,优化布局;加强体制创新,激励私人增加有效供给;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和维护;完善运行机制等一系列合理的政策和建议。尤其是针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农村准公共产品的建设,提出了加强金融等方面体制创新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