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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初,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人民公社的解体,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新型的基层民主制度诞生了,并在10年内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在全国范围内深入推广。实行至今,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在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将社会主义民主落实到中国最基层,实现了广大农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民主化进程。
经过30年来的发展,村民自治已经走向成熟。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也产生了许多不容忽视并亟待解决的问题。本论文通过对甘肃省张掖市白塔村和毛家寺村的实地调查,用真实数据分析、梳理了甘肃省张掖市村民自治在实际运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乡镇政权与村民自治组织之间的矛盾、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矛盾、相关政策、法规落实不够、制度不够完善等。科学地认识和分析这些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对策,是实现村民自治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
为此,加强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领导,完善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规范职权界限,切实解决“两委”矛盾;更新观念,将农村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建设两手抓,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加快立法、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抓好落实;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大力发展产业化经济,夯实支撑村民自治的物质基础。以进一步促进村民自治的健康、完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