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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强大的国家政府主要职能是具备健全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传统计划经济中国家行政机关的执行标准里国家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权力与服从的对抗关系。国内的企业扮演的角色不过是政府计划的一位执行者,因而受到政府的严格管制,企业本身不具备盈利能力,没有追求纯利增长的权力,也没有任何经济活动的决策权限,企业运行中的人、财物和产供销全部都是由政府部门安排和调度,所以企业只是政府从事经济活动中的附属物,而不是有自己思维和生命力的有机体。
改革开放的30年不仅极大推动了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物质文化建设的全面进步,并且有力地推进了国家政府职能部门管理方式和管理理念的根本转型。在行政管理的组织上,会涉及大批国家公务员之间的共同协调合作。而在管理手段中,行政主体单方面可以行使行政权力,但在“发展到福利制国家时代后,伴随着国家行政机关权力的不断加重,责任负担的逐渐增多,以及行政主体机构的职能,在公务的内容性质上发生了变化,于是国家、公民以及个人和企业之间衍变出一种新型的关系。其中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革新,在我国国家行政管理体系中,伴随着历史进程的推进和国家工商管理形势发展的变化中不断得以创新和补充,具有鲜明的新时代特征。
创新理念后新中国的市场机制实现了,从中央执政高度集中的国家计划经济,成功转变成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新市场经济体制、社会发展和贸易以及个人的思想从封闭转变为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演变。以服务公众为核心,以参与民主为手段,以是否实现公共利益为评价优良的标准。国家政府的公共管理行为,具有服务的根本性质,国家政府的首要任务就是帮助公民明确表达并实现自己的公共利益,而不是试图去驾驭或控制社会。服务型国家政府机关应以每个公民为服务对象,以尊重每个公民的权利、实现其公众利益为目标,重视公民参与社会,实现国家公务员、社会、法律、公民协调运行的终极目标。随着服务型政府架构的确立,服务型工商的提出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动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积极举措。建设服务型工商不仅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服务型工商部门的转型则需要破除现阶段在体制、制度、干部队伍素质等内外部多方面行政环境因素的制约影响,通过优化、重构适应服务型工商发展的行政环境,以达到现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服务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顺利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