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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高,而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迫切需要破解的难题。改革开放30多年来,甘肃省整体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村地区的巨大变迁,改变了甘肃省农村社会保障的旧有环境和供给条件,也提高了农民群体对制度的需求意愿。同时,甘肃省是全国贫困率较高的省份之一。按照2010年农村贫困人口标准(1274元),截止2010年底,甘肃省贫困人口为310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4.86%,农村贫困问题十分严峻。因此,无论从经济条件抑或社会条件来看,建立健全甘肃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需求日益迫切,条件逐步具备。在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过程中,政府应当充当什么样的角色、发挥怎样的职能作用以及与其他责任主体之间如何进行分工合作,这些问题的研究对甘肃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本文在政府职能理论和公共产品理论的框架指导下,运用文献法、定性分析、归纳分析和实证分析法,以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中产生的问题为切入点,重点剖析了甘肃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涌现出各种问题的原因,并给出相应对策。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阐明了文章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介绍,说明了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阐述了本文研究的理论依据。第二部分,以对甘肃省农村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发展现状的介绍为依托,简要分析了各个发展阶段中,政府角色的变迁和政府职能情况。农村社会保障项目实施过程中呈现出的问题,其本质上,体现的是政府角色的缺失和职能的缺位,因此,在文章的第三部分,研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中的问题,主要包括资金投入不足、保障范围较小、保障标准偏低等。第四部分,以政府角色和政府职能的发挥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即政府在宣传、财政投入方面存在角色缺位;在职能发挥中存在政府间责任划分不明,政府与社会组织间合作有限等。第五部分,针对以上分析的问题,对症下药,提出解决甘肃省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对策建议,以期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善甘肃省农村社会保障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