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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是企业的重要财务成果,也是国家、企业、投资者、债权人关注的重要指标,对管理和决策有着重大影响。因此,利润的数量与质量便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因素。尤其是近年来,国内外一系列重大会计做假案件的出现,进一步加深了人们对企业利润质量的关注程度,企业的利润质量评价也逐步发展起来。 利润质量,在国外通常称为收入质量,是指利润的可靠程度及持续获得的可能程度,即利润的可靠性与持久性。它可以评价会计利润反映企业实际情况的程度,是衡量企业利润数字的不确定性和内在风险程度的量度器。 要做好企业的利润质量评价不是简单的事情,它需要在对企业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运用多种方式方法综合进行评价,同时将各种方式方法有机整合,形成一个系统的企业利润质量评价体系。任何孤立的评价都将得出不完全,甚至不正确的结论,只有系统地进行评价才能得出富有价值的结果。在企业利润质量评价过程中,有些情况可以通过一定的指标定量反映,但有些情况是很难用指标进行定量反映的,只能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具体情况通过定性分析来反映某些因素对企业利润质量的影响,因此,要构建完善的利润质量评价体系需要将定量分析评价和定性分析评价结合使用。 高质量的利润既要能持续获得,又要具有可靠的保障。因此,为了考察利润的持久性和可靠性,我们引入了8个持久性定量评价指标和4个可靠性定量评价指标,各指标及其权重分别为:非经常性损益结构比,10%;主营业务利润率,10%;成本费用利润率,8%;经营现金毛利率,9%;主营业务现金流入结构比,8%;付现成本率,5%;三年经营现金净流量平均增长率,10%;三年主营现金流入量平均增长率,10%;盈余现金保障倍数,10%;营运指数,5%;主营业务赊销率5%;应收款项周转率,10%.同时,为了考察无法用指标反映的影响企业利润质量的情况,我们引入了8个定性评价指标。各指标及其权重分别为:经营者基本素质,18%;产品市场占有能力(服务满意度),16%;基础管理水平,12%;发展创新能力,14%;经营发展战略,12%;在岗员工素质10%;技术装备更新水平(服务硬环境),10%;其他,8%.企业利润质量评价实行百分制,指标权数采取专家意见法--特尔菲法确定。其中:定量指标权重为80%,定性指标权重为20%。 要评价企业的利润质量就要有一定的参照物——标准,这是评价工作的基本准绳,也是客观评判评价对象优劣的具体参照物和对比尺度。没有作为对比对象的标准很难判断企业利润质量的好坏。为了便于横向对比分析判断和便于企业了解自己在全国或行业内利润质量的位置,我们通常采用全国标准或行业标准。标准值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需要根据年度不断调整变化。这是因为经济是不断发展的,各年度的实际情况也是不尽相同的,诸多原因导致企业各年度的标准值不断变化,有时甚至相差较大。如果采用固定不变的标准值,即使当时测算的标准值再科学,用其评价出来的结果也是不合时宜的,甚至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 由于企业利润质量评价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因此,评价标准也分为定量指标评价标准和定性指标评价参考标准两类。 定量指标评价标准由标准值和标准系数构成。全国评价标准值根据全国企业会计报表数据资料,在剔除有关企业不合理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国民经济近期发展水平;运用移动加权平均等数理统计方法统一制定。为了提高评价计分的准确性,每个定量指标评价标准值划分为五个水平档次,分别为优(A)、良(B)、中(C)、低(D)、差(E)。标准系数是评价标准值所对应的水平系数,反映了评价指标实际值对应评价标准值所达到的水平档次。优(A)、良(B)、中(C)、低(D)、差(E)五档标准值的标准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差以下为0。 定性指标参考标准以国家的有关经济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为基础,结合我国国情和企业管理经验,按照重要性原则具体制定。每个定性指标参考标准分为优(A)、良(B)、中(C)、低(D)、差(E)五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的等级参数分别1.0、0.8、0.6、0.4、0.2。 企业利润质量评价方法与企业效绩评价方法类似,因此,在进行企业利润质量评价时,我们参照企业效绩评价的计分方法,利用功效系数法进行定量指标的评价计分。辅助计分方法是综合分析判断法,用于定性指标的评价计分。 定量指标计分方法是指运用企业利润质量评价定量指标,将指标实际值对照相应评价标准值,计算各项指标实际得分。计算公式为: 定量指标总得分=∑单项基本指标得分 单项指标得分=本档基础分+调整分 本档基础分=指标权数×本档标准系数 调整分=指标实际值—本档标准值/上档标准值—本档标准值×(上档基础分—本档基础分) 上档基础分=指标权数×上档标准系数 定性指标计分方法是根据评价工作需要;运用定性指标对影响企业利润质量的相关非定量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做出企业经营状况的定性分析判断。具体根据定性指标所考核的内容。由不少于5名专家依据评价参考标准判定指标达到的等级,然后计算定性指标得分。公式为: 定性指标总分=∑单项指标分数 单项指标分数=∑(单项指标权数×每位定性人员选定的等级参数)/定性人员总数 综合计分法是将定量指标评价分数和定性指标定性分数按照规定的权重拟合形成综合评价结果。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评价得分=定量指标分数×80%+定性指标分数×20% 企业利润质量评价结果以评价得分和评价类型加评价级别表示,并据此编制评价报告。评价类型是评价分数体现出来的企业利润质量水平。用文字和字母表示,分为优(A)、良(B)、中(C)、低(D)、差(E)五种类型;评价级别是指对每种类型再划分级次,以体现同一类型中的不同差异,采用在字母后标注“+、-”号的方式表示。 评价类型以评价得分为依据,按85、70、50、40四个分数线作为类型判定的资格界线。 优(A):评价得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 良(B):评价得分达到70分-85分(含70分); 中(C):评价得分达到50分-70分(含50分); 低(D):评价得分在40-50分(含40分); 差(E):评价得分在40分以下。 以上五种评价类型再划分为十个级别,分别是: 优: A++ A+ A 良: B+ B B- 中: C C- 低: D 差: E 当评价得分属于“优”、“良”类型时,以本类分数段最低限为基准,每高出5分(含5分,小数点四舍五入),提高一个级别;当评价得分属“中”类型,60分以下用“C-”表示,60分以上(含60分)用“C”表示;当评价得分属于“低”、“差”类型,不分级别,一律用“D”、“E”表示。 构建了企业利润质量评价体系之后,每个被评价企业一定期间的利润质量都会有一个相应评价结果,我们可以通过评价企业的利润质量为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同时,通过利润质量评价,可以使企业了解不同时期的经营业绩以及自己在全行业乃至全国的位置;有助于正确引导企业经营行为,帮助企业寻找经营差距及产生原因,促进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和提高经营效益,同时为各级政府对企业实施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制定经济政策和考核企业经营者业绩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