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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不断的改善和提高。然而,随之而来的是愈发严重的环境问题——水体的污染、大气的污染、生物多样化的丧失、植被的大规模锐减,这些都严重地威胁到了人的生存和发展。从世界范围来看,温室气体排放所导致的全球变暖更从一个更大的意义上威胁着人类自身的存在。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中,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首次提出我们要建设生态文明,首次把生态文明写入了党的正式文件。在随后学界的讨论中,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也从不同角度对生态文明的建设建言献策。然而,生态文明社会的建设首先需要我们进行一场观念上的转变。只有实现了观念上转变,我们才可能顺利地、更加有效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而这种观念上的转变就是本文所提出的生态文明意识。生态文明建设的目的是为了可持续发展,是为了更好地协调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最终还是为了人的存在和发展。本文首先对人的存在方式进行了研究,指出人的存在的四种方式,即——人的自然的存在、人的精神的存在、人的社会的存在以及人的实践的存在。同时,本文基于对现代生态学、环境哲学、美学等学科的认知成果的研究,提出生态文明意识,并将其内涵分为四个方面,即——生态危机意识、生态自然意识、生态价值意识和生态发展意识。最后,通过对人的存在与生态文明意识之间的关系的研究,揭示出正是人的存在的特性以及对人的存在的多种方式的反思为生态文明意识的形成提供了思考角度和理论素材,同时,生态文明意识的形成对人的存在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我们今日中国在建设生态文明之时唯有全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形成一种生态文明意识才有可能更加有力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最终有利于人的存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