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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改革开放之后,城市发展迅速,扩张迅猛,城市内部更新的速度也加快,这个过程中,城市郊区土地和城市内部棚户区等土地被征用或者整改,而原居民一般大多被安置在拆迁安置小区内,安置小区则成了居住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近年来由于居民的居住质量得到提高,拆迁安置小区的建设和配套等各方面质量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长沙地区,已经拥有了大量的拆迁安置小区方面的建设实践经验,但已经建好的拆迁安置小区反映出了种种问题。公共服设施配置不到位、景观系统缺乏组织和套内空间设计不合理等问题频繁出现,而长沙地区缺少拆迁安置小区使用后评价的反馈工作,导致同样的问题在不同的项目中反复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非常大的不便。故笔者在本文进行拆迁安置小区使用后评价研究希望解决以上问题。 本论文基于环境行为学理论、居住小区规划相关理论和使用后评价理论的研究,着眼于使用感受的角度,从宏观行为空间、中观行为空间和微观行为空间三个层级分析整理了影响长沙地区拆迁安置小区使用的住宅用地、绿地系统用地、道路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城市中几个非连贯的点及中心等评价分项的资料和数据。并且以后评价理论为指导原则,采用后评价的评估方法,在大量的资料调研、实例调研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补充完善评价体系的指标体系,建立了长沙地区拆迁安置小区的使用后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的建立为本文的主体部分。其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评价标准的初步建立、评价标准的调整和评价标准的最终确立。其中,每个阶段的论述都按照评价依据、评价框架和评价指标的顺序进行。在整个论述的过程中,对安置小区的评价框架和指标体系的选取是本论文研究的关键部分。本文也对评价标准中的“宏观行为空间—中观行为空间—微观行为空间”三个层级之下的部分评价指标做了详细的说明,清晰表达了各个指标的含义,以方便评价标准的使用。在论文的最后,笔者选取了长沙市岳麓区猴子石大桥西侧的黄鹤小区作为评价标准的使用案例,详细说明了评价标准的使用方法,并且提出对长沙地区拆迁安置小区使用后评价体系的未来展望。 本文的研究填补了长沙地区拆迁安置小区使用后评价的空白。笔者希望该评价标准的建立能为长沙地区拆迁安置小区的使用后评估提供参考和依据。希望能为已建成的安置小区提供自评估标准,为后续即将建设的安置小区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也希望能补充安置小区的设计原则和指导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