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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课程规划”是指学校依据本校的教育哲学及需求与资源评估,对国家课程方案中规定的由学校自主开发的那一部分课程进行整体的谋划与刻画。校本课程规划是学校一级课程开发与管理的重要任务,是学校课程民主化的体现,是促进课程共同体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学校课程开发能力的重要标志。自从新课程实行三级课程管理以来,我国中小学已经有了很多校本课程规划的实践,但遗憾的是很多实践依然难副其“实”。出现此现状的一项重要原因是校本课程规划评价标准的缺失。缺乏校本课程规划评价标准使得课程共同体在规划学校校本课程时没有方向,影响方案自身的不断完善,也影响着后续的校本课程实施的质量。因此,构建校本课程规划方案的分析框架与评价标准很有必要。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该研究尝试建构了校本课程规划方案质量分析框架。该框架包含“合目的”、“合一致”、“合好用”3个维度及18个条目。“合目的”维度主要考察校本课程规划的依据呈现的可靠性;“合一致”维度主要指向方案中各要素内部、要素之间、方案与上级规定间的一致性;“合好用”维度关注方案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及其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依据此框架,本研究选取Z市53所初级中学为样本来源,对搜集到的28份校本课程规划方案文本进行了实证研究。该研究发现: (1)校本课程规划方案质量水平差异悬殊,公立、城市学校质量更优; (2)方案能够以新课程的理念为统领,但学生需求回应不足; (3)方案呈现了课程规划的关键要素,但要素之间欠缺关联; (4)方案构建了课程实施的基本路径,但改进和保障机制并不明晰。由此,该研究在提高课程治理能力、提升学校课程规划能力以及建立校本课程规划方案审议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