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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在我国不断发生,如,“98”洪水、非典、汶川玉树大地震、H1N1流感事件、温州动车追尾事故等等。随着现代化的不断推进,科技的高速发展,全球化进程的深化,各种问题与矛盾也愈发凸显,潜在的或正在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焦点。如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维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良性发展,也已成为我国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议题之一。
本文在阐释突发公共事件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现状,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展开:一是管理意识方面,地方政府突发公共事件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以防为主的理念;二是法律方面,主要从最近实施的《中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入手,介绍了该法立法情况以及立法意义,探讨其存在的问题;三是应急响应机制方面,着重分析了地方政府突发公共事件传统响应模式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四是信息系统方面,从地方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系统进行阐述;五是应急保障救助方面,从物资保障,救助体系和财政保险体制等多个层面,分析了现状中的不足之处。六是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组织的互动方面,阐述了非政府组织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的必要性。
本文还借鉴国外地方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成功经验,并以苏州T镇拆迁而引发的一起突发公共事件为个案研究,总结了苏州市政府应对危机的成功经验和不足。
文章最后一部分主要提出了提高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能力的一些针对性措施,包括加强政府公共信息服务,增强地方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加强和提高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意识,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救助体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