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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中期,以“均田制”和“租庸调制”为基础的赋税制度趋向瓦解,同时,为平叛唐玄宗后期爆发的安史之乱,唐政府投入了庞大的战争物资,消耗过大,导致人口大减,经济凋敝,朝廷财源枯竭。两税法改革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两税法将之前的各种赋税合为一体,以地税、户税的方式来征收。两税法实行之前,赋税制度“以丁身为本”,按丁征税,而两税法却实行“以资产为宗”,同时,两税法还开辟了我国以货币计税的历史先河。两税法的实行刺激了人口的增加,缓解了财政危机,加强了中央集权,对当时社会政治经济都产生了一定影响。两税法自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开始实施,一直持续到明代中期才被废止,约实行了800年之久,它成为中唐以后中国赋税制度的中枢,为随后的宋元明清王朝的赋税改革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