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清末政府宣布仿行宪政体制——预备立宪,在中央设资政院,各省成立咨议局,之后又在各省县城镇乡设立筹办地方自治公所,开启地方自治先河,这是中国民主政治体制最早的雏形;辛亥的炮火结束了清政府的统治,萌生了地方政治的新芽,开始新的历史纪元。南京临时国民政府成立后,孙中山督促各省成立议会共商民主大业;1912-1913年湖南各县乡镇议会以《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为基础相继召开,这是湖南地方民主自治的一次实践,代表着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初步形成;秉承“以本村之人议本村之事”的原则,湖南省各县乡议会选举议员,提出、讨论和议决了经济建设、民生、文化教育、社会风俗等方面的议案。其中既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又影响着政府统治能否得到巩固的,当属荒政方面的议案。有着“湖广熟,天下足”美称的湖南,自1906年起连续8年的水旱灾害下元气大伤,频仍的自然灾害、动荡不安的时局让湖南民众生活处于水深火热之中;1912-1913年间湖南受灾县乡“饥民哀鸿遍野”,各县乡议会以地方灾情为据提出积谷备荒、修河铺路、以工代赈、成立农林所等许多减灾防灾、赈灾救灾相关议案;这些议案既有传统荒政的沿袭,也有革新立意之处;在防灾减灾方面,重视对粮仓的保管,开源节流,筹办农林会,推动湖南农林业的发展,提高的民众抗灾能力与防灾意识;在赈灾救灾上,以工代赈得到更多的关注与多元发展,官办慈善事业开始衰退,民间慈善充救济逐渐跃居重要的角色,开始新的发展。湖南省各县乡镇议会存在虽只有两三年,对于湖南社会生活的实际贡献也较为有限,但是它让一般民众得以参与地方事务,政治参与热情得到极大提高,作为湖南历史上第一个正式的地方自治政治体现,具有开拓性意义;荒政议案以维护国家统治及地方稳定为出发点,造福民众,体现了民国时期荒政的近代化,也反映了在当时社会历史背景下的无奈与无力,也为湘省之后的荒政发展奠定了基础,留下许多宝贵的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