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经济转型期的中国,发展是首要目标。各级地方政府,也将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快速发展地方经济的有效措施之一就是招商引资。在招商引资中,地方政府如何有效地发挥其职能,促进招商引资的健康发展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人通过对招商引资现状的分析,就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应该怎样有效地发挥其职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思路。
本文以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海宁)的个案为例,深入分析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的功能作用以及当前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存在的问题。即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存在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通过对政府的经济职能的理论分析、对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分析以及通过国际经验比较,总结出了招商引资确实是地方政府进行经济管理的重要职能,其对经济发展和公共利益的改进起着关键作用,但是地方政府对招商引资的干预应把握以市场调节为主,行政干预为辅的原则。政府的具体职能是导向作用、促进作用、服务作用和监督作用。地方政府应通过规划区域投资框架、主导产业和产业政策发挥导向作用:通过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等履行服务职能;通过建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提供适宜的招商平台等履行促进职能;通过监督企业合法经营、公平竞争、保护环境和土地资源等履行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