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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服务型政府创新实践是服务型政府构建的重要组成成分。当今转型时期,探究地方服务型政府创新实践的立足点在于我国地方服务型政府的构建和完善。其中,地方服务型政府创新实践是指地方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创新举措及行为模式,它具有主体多元性、方式多样性、过程法治性等特点。本文通过对苏州和南通两地服务型政府实践创新的透视和分析,我们推断出当前地方服务型政府构建的多元化局面,为公众带来一定便利时,既是一种现实的偶然也是一种历史必然。然而,我国地方服务型政府实践创新仍存在许多欠缺和漏洞。比如:“市长电话”终究不是“市长对话”、“公众评议”也不会是“公众参与”等等。我国有些地方服务型政府实践创新是徒有形式而无实质,而丢掉了本质内涵;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有理念问题也有机制问题,具体包括:传统“官本位”、“权力本位”思想严重;对服务型政府内涵理解的不到位;服务型政府创新实践摆设化,缺乏制度化规范;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差距过大;地方政府对服务型政府创新实践采取了“单兵突进”战术。随后,我们在借鉴国外(美国、英国、韩国等)的地方服务型政府实践创新基础之上,针对性地思考了一些对策:首先,鼓励地方政府实践举措的再创新。这方面要求在实践中丰富服务型政府的内涵;约束政府权力;加强社会监督;其次,实现地方服务型政府机制的重塑。比如:在绩效评估的基础上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有效的公民参与机制;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