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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以来,马来西亚的社会文化面貌在随着政治与经济秩序的改变和各种激进思潮的涌入下已进入一种全新的重构,处于其中的马华文学自然也相应的产生了极大的变化。由于导致马华文学变化的根源是马来西亚的社会文化环境而不是艺术本身,我们以为,新的现象必需要在新的理解模式才能做出有效的分析探究,因此除了必须扩大在研究的对象以外,更重要的还是如何来调整马华文学研究中的研究方法与学术范型。这里,在具体的理论框架上我们主要是选择了法国当代著名的社会学者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所提出的场域理论(Fieldtheory)。
皮埃尔·布迪厄(1930-2002)的思想理论从人类学、社会学、教育学到历史学、语言学、政治科学、哲学、美学和文学研究都有涉及,其著作超越于学科的界線,对当前社会科学的思维模式以及学科的划分都提出了挑战。他的场域理论的一个基本着力点是他那超越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经验研究和理论研究、内部阅读与外部阅读、存在主义与结构主义之间等二元对立之间的探究方法。而且,他透过资本和习性等诸概念工具的阐释,从中避免了只在文学系统内部来看待形式的“内在阅读”方法,也避免了只关注于艺术生产者的社会条件的外在分析方法;既避免了把艺术创作看成是纯粹非功利性的活动;也避免了把作品与作家简单化为某种阶级代言的社会学方法。相信关于他的场域理论的引进,对于目前马华文学研究上的种种不平衡发展而言是具有相当启发性的。
在布迪厄那里,场域是现代社会中具有相对独立自主性的活动领域。和其它场域一样,文学场域的独立性只是相对的,它处在与权力场域的关系之中。它本身是由文学领域中客观存在的可能位置所形成的一种关系结构。这些位置有上下、有优劣的区分,因此也就形成了统治和被统治的等级关系。而在文学场域中,习性指的是对客观可能的主观选择。这概念既反对一味强调行动者的主体性,也反对单纯用外部结构来解释行动者实践。它强调的是在客观环境的机遇和限制中与行动者的倾向和选择之间的相互作用。他将文学场域置于权力场域中进行探讨。从文学家在统治阶级位置上的结构从属性得出,避免文学家必然会与社会世界保持着某种程度上的距离,并从而将文学场域引入到政治与经济实践领域中。其实文学场域中的各种客观关系、各种位置空间、各种文学群体固然可能会受到场域内各种体制化活动的影响,但是这些体制化活动必然也会有意或无意地承受来自社会世界中其他场域以及特定历史语境的相关压力。因此布迪厄认为,文学场域在权力场域中是居于被支配地位的,所以肯定会受到政治与经济等因素的制约。只不过另一方面,文学场域也可以被描述为独立于政治、经济之外而具有自身运行法则与相对的自主性。这里,透过文学场域来思考的另一个好处在于:研究者们一方面能说明文学场域中的自我调节与运作法则,另一方面又可说明了文学场域与权力场域之间的互动。
他还发现,文学场域其实也是一个充满冲突与竞争并存的空间。文学场域就如同战场一样,在其中的参与者们会相互竞争并试图建立在同类资源的垄断地位(如同在艺术场域内的文化权威、科学场域内的科学权威或宗教场域内的聖职权威)。文学场域也像是市场一样,人们会依据着不同的特殊利益以进行不同的竞争。文学场域中的各种行动者的活动目标就在于争取与累积更多的文化资本,并从而能维持和发展其在场域中的地位。因此,文学场域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一种权力的分配场。而基于作家在场域中的占位与习性,他们总会致力于争取相应场域中的专业声望,以便确保其地位的合法化与永续。
我们也发现到,布迪厄的场域理论并非是孤立的思考,而是由几个概念之间相互结合与渗透所构成的系统(system),其中任何一个概念都会与其它概念密切关联与环环相扣。因此,我们无论如何都不可以将它从其整体的理论建构中抽离出来,否则会造成布迪厄场域理论认知上的断裂与模糊。例如,为了要说明布迪厄的场域理论中行动者的行为举动,我们就必须由行动者的“习性”着手;而行动者除了受到他本身的习性影响外,他所处于的位置却是由他所拥有的“资本”的数量与结构来决定的;另外,行动者为了能继续维持他在场域中的位置或颠覆原有的位置,他就必须要能在场域中合理的再生产某种正当性,而其中布迪厄的“象征暴力”便是场域理论中诠释结构再生产的中心理念,它解释了场域中的再生产的生产等等。
基于上述的缘由,我们会将问题的具体展开分成上下篇两个部分来进行探究,以求能对布迪厄的场域理论全面把握。我们认为,不先理解布迪厄的场域理论,对其文学场域理论的理解是片面与不足的。因此在上篇中我们会先探讨布迪厄场域理论的特质,探讨作为一种方法论上的策略,场域理论还帮布迪厄解决了什么社会学上的难题(第一章)。其二,我们在上面提过,布迪厄的理论学说是一个构成严密的系统,他的每个概念与理论之间的运作,均和其余的概念之间有密切的关联,因此不能轻易的从其整体理论建构中做出简单的抽离。在这部分我们将采用关键词的做法,全面梳理布迪厄场域理论中的习性、资本等等基本范畴(第二章)。
在下篇中我们会探究布迪厄如何以其场域理论来研究文学。文学场域得以存在与合法化的一个标志便是其自主性的形成,我们首先会探讨其文学场域的自主性(第一章)。另外,再探究其文学场域理论的内部结构与其运作逻辑(第二章)。
马华文学在理论高度上的把握与研究一直都是它比较薄弱的环节,因而本论文的研究成果可以一方面的补足了马华文学在学理研究上的不足,另一方面也可藉着文化研究这个新的探究途径去开拓与创新马华文学研究上的阐释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