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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我国财政获得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它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是国家治理的根本和重要支柱,税种的改变会给国家、社会、企业造成重要影响。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拉开了“营改增”的序幕,5年来不断扩围,2016年3月23日,财税部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通知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营改增,这意味着将建筑业纳入试点范围。建筑业属于我国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建筑业施行营改增能够防止重复纳税,减轻税收负担,还可以改善产业结构,促进行业相关技术的发展,对建筑业具有积极意义。A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建筑业的一员,在此次税制改革中受到极大的冲击,“营改增”对A企业产生了多重影响。本文研究发现:(1)实行“营改增”后,A建筑施工企业整体缴纳税负程度有所降低,关于具体建筑材料、人工费用、机械设施的税负分析表明,获得合法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关重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税收负担能力。(2)“营改增”前后会计核算发生重大变化,在规模不变的前提下,收入、成本均相应减少且营业收入的减少额大于营业成本的减少额。由于增值税不计入利润表,则税金及附加将会大大减少,三大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随着当年经营情况发生变动,营业利润也可能增加可能减少,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资产负债率上升,销售毛利率下降,给企业经营管理带来新的挑战和要求。(3)“营改增”以后,财务管理和企业管理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与冲击。对于财务审核、发票管理、税务管理,对于企业的经营模式、合同管理都需要根据新的税制做出相应的调整。本文主要创新点:首先,我国对“营改增”已有的研究多数集中在非建筑行业,由于建筑业营改增时间相对较短,因而即使在建筑行业,论文类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营改增之前的测算及预测,对于营改增以后遇到的实际问题及纳税筹划研究有所不足。其次,本文针对具体的A建筑施工企业,结合了建筑业特有的行业特点以及A企业自身的具体特点,运用具体数据,研究营改增以后对A企业实际产生的影响,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与方案,目的是想要有效地化解“营改增”对A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极具现实意义。最后,本文希望对建筑业营改增以后的纳税筹划提供新的思路,对整个建筑业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