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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是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成为当前遗产研究领域的重点。相对于物质文化的研究而言,非物质文化的研究起步较晚,还略显薄弱。就目前研究总体来看,侧重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保护研究,相对忽视其开发利用方面的研究;多是非物质文化景观和现象的描述和介绍,缺少原因和机制的深层次理论探讨;研究方法多以田野作业和文献相结合的社会历史综合研究法为主,基本是采用定性描述的方法来揭示问题。本文以江苏省非物质文化资源为例,分析非物质文化资源的空间分异现象、构建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评价体系、探讨旅游流对文化变迁的影响机制。
江苏地处海洋文化圈与大陆文化圈、南方文化与北方文化的交汇点,是一个非物质文化资源比较丰富的省份。其非物质文化资源在数量、基本类型以及资源储量上在全省占有突出地位,同时也存在着明显的空间分布差异。通过对非物质文化资源数量、基本类型以及资源储量的空间差异分析,将江苏省分为非物质文化资源丰富地区、较丰富地区、欠丰富地区。同时由于江苏省地域辽阔,非物质文化的形成具有明显的地域分异规律。在江苏行政区范围内,可以划分吴文化区、金陵文化区、维扬文化区、楚汉文化区以及滨海文化区五个文化亚区,每个亚区都具有自己的优势文化内涵与特色。这种文化地域差异的形成与当地的自然背景、历史背景以及社会背景密切相关。
非物质文化的地域性使其具有较高的旅游价值,对其发展旅游业的潜力评价对于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具有指导作用。本文对区域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评价分为三个层次:一是非物质文化资源单体的旅游价值评价,构建非物质文化资源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遗产价值、保护现状和资源产品转化适宜性三个评价项目。其中遗产价值分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生活价值五个评价因子;保护现状分真实性、完整性、传承性、保护措施四个评价因子;资源产品转化适宜性分独特性、知名性、观赏性、参与性、体验性五个评价因子;二是区域整体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旅游价值评价,针对已有的固定权重模型存在的缺陷,将非物质文化资源分为民间文学类、表演艺术类、传统技艺类、节庆民俗类以及知识实践类五种类型,以此为基础采用能够反映资源类型的可变权重的主成分权重优先法对区域非物质文化资源进行定量评价;三是区域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评价,利用资源禀赋和市场潜力两个指标建立“资源—市场”矩阵评价模型,将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潜力分为四种状态。通过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旅游发展现状的空间差异,与其旅游开发潜力的空间差异比较分析,表明非物质文化旅游的发展与区域文化类型、自然景观、社会经济发展和旅游发展密切相关。旅游业的发展对于非物质文化资源的认可挖掘以及非物质文化旅游的发展具有显著的反馈作用。
非物质文化在长期的发展、利用过程中不断适应周围环境的选择,从内容到形式都会发生或多或少有时甚至是剧烈的变化。在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旅游业的发展对文化的变迁产生重要的影响,旅游者及其携带而来的信息流、资本流、货物流等旅游相关流与旅游地各主体要素不断竞争与协调,对旅游地产生冲击和干扰,使其文化发生变迁。旅游业的发展促进接待地传统文化的复兴、保护,利于文化的传播、交流与吸纳;同时也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使传统文化弱化、舞台化、庸俗化,使传统工艺商品化。同时由于非物质文化具有不可移动性、动态性、活态性等特殊性质,使其保护具有一定的困难性。要实现非物质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要合理加强其旅游开发利用,使其在利用中保持久盛不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