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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人类要生存、发展离不开住房这一基本物质条件,这是公民实现生存、发展权的重要保障。1991年我国的住房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建立保障性住房体系。20多年来,我国孜孜不倦的探索研究,在保障性住房制度方面初见成效,但是在不断推行保障性住房制度的今天,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立法层次偏低,仅有两种保障方式,即实物补贴、货币补贴;不公正配租程序;尚未健全首席入、退出机制。本文深入剖析了当前我国实施保障性住房制度的现状,并以吉林省为例子,深入剖析了其保障性住房退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