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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审判法庭的设立,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及国务院作出的重大的决策和改革发展部署,是新阶段人民法院加强与国际经济法治领域合作的着手点,不仅为"一带一路"的建设及发展提供既有公正性又兼具高效性的司法性质的服务,同时为其提供了在国际经济和法治落实方面的安全港口。审判法庭的正式成立,是人民法院涉外国际商事案件审判工作作为在涉外案件审理发展史乃至当代我国服务于社会和人民的司法行政的管理和司法事业的发展史上均具有及其重要的历史性和国际意义的一件大事,对一带一路的长远发展也有重要的支撑意义,标志着人民法院服务于国际的使命以及保障"一带一路"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工作正式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201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分别在位于中国的深圳和西安正式成立并揭牌。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随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不断推进以及中国融入世界进程的不断深入,中国涉外商事案件与日俱增,要处理诸多的涉外商事纠纷,就不可避免的要面对外国法的查明和适用问题。加之“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与发展和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挂牌办公,域外法律的查明更加成为法庭追溯真相的关键一环,法院有效解决外国法查明问题不仅使我国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得以体现,更使世界上各国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我国司法制度的信心得以维系,在这一背景下,外国法查明制度需要进一步探讨。笔者认为,当前我国对外国法查明制度的规定已经无法满足人民法院与国际商事法庭处理涉外商事案件的需要,当前法律条款和司法实践中的法律解释等对外国法查明制度的规定并不详尽,如外国法的查明方法、外国法无法查明时的法律适用和当事人与法院的查明责任分配等。同时,目前仅存的相关规定之间也不成体系,解决这些问题是外国法查明制度完善的关键。因此,本文在提出外国法查明制度基本概况的前提下,以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构建为背景,同时通过与法庭新增的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法律查明服务机构等外国法查明途径进行比较分析,论证当前运行的外国法查明制度存在的问题,并试着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以“互联网+”为背景进行探讨,包括通过建立域外查明APP、建立“知乎”模式的交流平台以及建立跨国性的法律和案例数据库等方法来完善外国法查明方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