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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课题。随着我国家庭结构和生产方式的巨大改变,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难以单独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家庭与社会、传统与现代、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新的养老模式,在养老的资源性、经济性、便利性、专业性和情感性等方面更具有优势和潜力,将成为我国社会转型期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大力推动下,我国社区居家养老将进入“产业化”发展的新时期。但与此同时,居家养老中“缺机制”、“缺服务”、“缺资金”、“缺场地"、“缺人才”的现象十分突出。在多元主体框架下,市场力量明显参与不足,居家养老服务面临体制转型的重大挑战。本论文在总结发达国家成熟模式的基础上,尝试用合作共治的公共管理视野提出一个由政府推动、社团组织主导、企业投资运营、社会支持的全新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乐活居”,在普通社区中配建各种老年产品,实现老人与子女临近居住,既体现中国传统养老“父母在,不远游”的孝道道德要求,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养老愿望与精神需求,避免子女背上“子欲养而亲不在”的精神十字架,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核心价值之一的孝道文化,同时又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全面考虑老人生活照料、健康休闲、医疗保健、文化教育、商业配套等养老服务需求,实现老年人的社会及个人价值。本论文首先论述了选题背景和意义、研究方法及脉络、创新与不足;接着较为系统的论述社区居家养老国内外研究综述,总结现阶段研究成果及不足;然后重点论述了社区居家养老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社区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指出需要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多元参与格局。在此基础上,本文具体介绍了“乐活居”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内涵,从新建小区和老旧社区改造两个层面介绍了“乐活居”模式在沈阳和盘锦的初步实践,探讨“乐活居”模式落地的可能性和存在的问题,并重点从完善模式体系、清晰角色定位、明确实施要素三个方面探讨了“乐活居”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健全与完善。本论文最后提出,“乐活居”提出的“社区化政策导向+积极养老理念+亲情社区规划+综合性社区服务+联盟化运营管理”全龄社区的居住理念和体系根植于我国传统文化背景,有效解决了大多数老人的养老需求,是一种较为理想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具有积极的推广和参考价值。“乐活居”模式的落地和实施既有赖于政府从政策、制度、保障层面予以大力的支持,同时也依赖于整个产业链的逐步成熟和发展。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发展理念的转变和市场模式的创新。面对日益旺盛的养老需求和并不甚理想的养老现状,急需政府从制度层面实施变革,进一步开放市场,发挥民营资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应高度重视社团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发挥其在社区居家养老中的桥梁和平台的独特作用,构建多元主体、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居家养老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