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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规划环评”)是从决策源头保护生态和控制污染的重要抓手,是优化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我国规划环评制度从无到有,从纸面到实践经历了漫长的艰难的发展历程。对我国规划环评制度的完善进行研究,首先要肯定多年来不断探索取得的成果,总结教训,积累经验。其次要看到我国规划环评制度还有很多不完善之处,制度框架虽然已经建立,但是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导致现有的规划环评制度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并不明显。最后,对我国现行规划环评制度进行分析,找出不足,并提出建议弥补其缺陷,以期规划环评能够实现源头防治,推进科学决策。由于我国规划环评发展基础差,起步晚,发展慢,在立法和执法两方面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在立法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不足:规划环评的范围狭窄且模糊;规划环评程序中各部门职责不明确;有关部门操作流程不规范,公众参与制度和保障机制不健全;缺乏替代方案的规定。在执法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规划编制、审批部门的规划环评法律意识淡薄,执法方式不规范;规划环评技术方法不够成熟;缺乏高素质的规划环评人才。因此,要对我国规划环评制度进行完善,立法方面应当做到:明确规划环评的具体范围;改革完善现有规划操作流程;强化公众参与,健全保障机制;增加替代方案的规定。执法方面应当做到:提高规划环评法律意识,转变执法方式;推进规划环评技术体系的构建;培养高素质的规划环评人才。只有从立法和执法两方面弥补我国规划环评的不足之处,双管齐下,才能避免规划环评流于形式,推进规划环评工作有效实施,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