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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早期新民居建设中乡村风貌混杂、村民真正的居住需求没有受到切实关注等现实问题,杭州市政府于2013年提出了“杭派民居”的概念,并从2014年开始,分两批选了 25个村落作为杭派新民居示范村,至2019年,这些示范村的建设基本完成,此时正是归纳总结其经验教训的关键时期。文章以村民主体为研究视角,基于大量的实地调研,对杭派新民居的建设进行了研究。首先,通过对民居内涵的解析以及新民居建设过程中参与各方关系的辩证思考,借助自组织理论,明确了新民居建设中村民作为主体的研究立场。其次,笔者通过实地调研,从政策与建设机制、乡村聚落、新民居建筑单体三个维度对杭派新民居示范村的建设现状进行解析,发现新民居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片面追求风貌,村民主体地位并没有得到切实尊重等问题。最后,在村民主体视角下,针对性地提出了各层面的改进策略:在政策与建设机制层面,强调建设过程中村民全程参与和多方筹资机制的建立;在乡村聚落层面,提出了新村与老村一体化建设、复合型公共建筑、塑造邻里生活单元的设计来适应乡村人口结构改变的现状;在新民居单体层面上,提出塑造整体和谐、多元共存的风貌,以“原型+调整”的建造方式规范村民自发改建以及针对村民不同生产方式进行户型设计的营建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