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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物科技发展迅猛的二十一世纪,人类在基因工程方面的研究越发深入,不断突破众多技术瓶颈的限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科技成就。随着转基因技术应用的不断规模化和产业化,以及全球范围内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的逐年扩大,各国的转基因污染问题也逐步显现,由此而产生的侵权责任,造成的惨重损失,应当如何处理与救济,在国外相关领域已经有相对成熟的研究与讨论,但在国内针对该问题的研究还相对薄弱。基于转基因技术具有相当强的专业性,当前的研究成果还主要集中于技术领域,对侵权责任进行的系统研究并不多见,给后人的探索留下了相对较大的空间。因此,本文将以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为最初平台,以基因污染现状为切入点,在简要介绍转基因技术相关专业概念的基础之上,结合传统的侵权理论对转基因作物污染这一特殊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进行系统分析,运用比较分析法,参照国外主要国家和有关地区相对完善和成熟的法律规定,分析我国目前的不足,结合本国特色,提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理论体系,以为日后解决转基因作物污染侵权问题提供切实有效的救济途径和处理问题的思路。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四部分内容:文章开篇首先以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为切入点,结合当今转基因技术的发展现状,对转基因技术相关的专业性及技术性较强的概念进行简明阐述,为接下来分析转基因作物已经产生或者可能引发的侵权问题进行铺垫,引出生物安全问题以及基因污染问题,并简要介绍下国外相关著名案例,以此揭示研究转基因作物污染侵权问题的重要意义。文章第二部分则探讨关于转基因作物污染侵权的归则原则问题。对归则原则的论述,将关系到接下来对转基因作物污染侵权问题的构成要件分析可否拥有一个相对科学的前提和恰当的基调。即,在纵观国外有关转基因作物污染侵权归责原则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之上,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针对各个环节参与者之间以及与受害者之间的关系,提出实行有区别的归则原则,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相结合的归则原则。文章第三部分是对转基因污染侵权责任问题构成要件的分析。该部分以传统的侵权理论结合转基因作物污染侵权问题的特殊性,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入手分析转基因作物污染的相关具体问题,分违法性、损害、因果关系和责任承担四个部分讨论,其一,对侵权责任的违法性要件之取舍问题进行分析,明确要将其予以排除;其二,对损害事实进行分析,关于该部分的讨论将直接关系到后面紧跟的具体损害赔偿的问题;其三,在因果关系方面,将探讨适合转基因作物污染侵权的因果关系理论学说以及应当归属的因果关系类型,确定因果关系的推定规则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其四,在之前关于责任构成分析的基础上确认不同的责任承担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不同主体之间关于责任承担份额大小的问题。最后文章的结尾部分将在前文对转基因作物污染侵权责任归则原则和构成要件等相关理论分析的基础之上,结合国外的有益经验,提出关于完善转基因作物污染侵权责任的若干意见,从健全责任机制,完善立法以及赔偿救济制度层面等不用角度进行分析,为实现对转基因作物污染侵权损害的有效救济与赔偿提供可能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