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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的种类可以分为民事信托、投资信托和公益信托等。信托具有财产管理、基金投资、社会公益,以及投资银行业务和中介业务等功能。我国的信托业务于1979年随着改革开放而恢复开展,最初是作为政策工具开始经营,至今仍未走上正常发展的道路。本文共分六章。第一章是引言部分,主要阐明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中外文献综述以及文章力图实现的创新。第二章是关于信托以及信托业风险的一些基础理论。主要包括信托业发展历史上各国对其所下的定义以及我国《信托法》中信托的概念;信托的基本功能特点;信托的种类等。此外,从内外部两个角度分析了我国信托市场及其信托机构所面临的风险。第三章阐述了我国信托市场在经历了数次大规模整顿后的发展现状,进而利用SWOT分析,从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四个维度分析了我国信托市场及信托公司的外部环境。此外,本章还列举了我国信托机构目前主要的四种经营模式。第四章是本文的核心内容,主要阐述了我国信托市场现存的各种风险,并列举了海南信托公司从辉煌到纷纷破产倒闭这一具体案例,进而提出了我国信托业风险防范的必要性。最后,从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两个角度提出了针对我国信托市场风险防范的有效机制。第五章列举了英、美、日三个信托市场发达国家的信托业发展历程,既有值得借鉴的先进经验,又有应该避免的失败教训。进而将英美日三国与我国的信托市场进行比较,得出了有助于我国信托业发展的三点启示。第六章是本文的关键,是在前五章的基础上,创新性地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维度提出了有助于我国信托市场风险防范和健康有序发展的几点对策和建议。我国将信托与银行、证券、保险并称为金融行业的四大支柱。如今,银行仍是老牌劲旅,证券和保险也迎头赶上,成为了后起之秀。而我国的信托业仍在摸着石头过河,没能起到名副其实的作用。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应及时完善信托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信息披露,首先为信托业的发展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外部环境;其次,我国的信托行业也应意识到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这一重要历史机遇,发挥自身链接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独特优势,着眼长远发展,注重人才培养,通过积极努力的营销,扩大信托资产规模,平衡地区发展差异,宣传信托理财的观念;最后,信托机构应充分意识到目前所面临的威胁和挑战,并积极应对。完善信托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令其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此外强化自身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和风险管理技术的提高。只有政府、信托行业和信托公司共同努力,各司其职,我国的信托业才能有更加长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