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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766年瑞典制定《出版自由法》以来,信息公开逐渐成为多数国家社会生活的重要基础。2007年,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标志着中国开始对信息公开进行探索。以此为发端,各部门、各地方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信息公开的法规。在这一背景下,2010年9月,教育部颁发《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极大地推动了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多数高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制度框架,加大了信息公开的覆盖范围,纷纷在校园网站上开设信息公开专栏。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各高校信息公开的水平却参差不齐,信息质量缺乏标准,政策执行效果不一,远未达到令公众满意的状态。本文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为制度基础,逐条梳理了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构建了一套包含5项一级指标,33项二级指标的高校信息公开评价指标体系,并以西安地区高校为例进行了实证调查,发现西安地区高校存在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较差、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尚不健全、高校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有待完善、高校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和范围尚不全面、高校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渠道尚不通畅、高校信息公开缺乏监督保障和救济制度的问题。依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国外高校信息公开的经验,本文提出了完善高校信息公开的对策建议,从健全高校信息公开的组织架构、完善高校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细化和扩展高校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和范围、督促高校畅通依申请公开信息渠道、健全监督救济制度等五个方面加强建设,逐步提升我国高校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