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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是海洋世纪,本文基于海洋产业集聚是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实现手段,经济开放是海洋产业集聚的现实背景和基本条件,金融发展对海洋产业集聚具有重要影响为基本假设,针对我国区域金融发展的海洋集聚效应有待证实的事实,以我国海洋大省浙江为对象,从理论和实证相结合角度,研究了开放经济背景下,浙江金融发展影响海洋产业集聚的机制及其效应,并依此提出了对策建议。 文章在深入考察经济开放、金融发展与海洋产业集聚的客观现实和相关研究基础上,回顾和借鉴经济开放、金融发展与产业集聚关系理论,以及经济开放与金融发展交互作用,揭示经济开放、金融发展影响海洋产业集聚的机理途径;进一步认识浙江经济开放、金融发展与海洋产业集聚现状;进而构建实证模型,利用1997-2013年浙江省时间序列,运用VAR模型实证了经济开放、金融发展对浙江省海洋产业集聚的影响以及利用1997-2013年中国大陆沿海11个省(市)面板数据分析沿海11个省(市)海洋产业集聚过程中的省际差异;最后在分析实证结果基础上,为浙江省发展海洋产业提出了政策建议。 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有: (1)浙江海洋产业集聚当期显著受其滞后项正向影响,说明海洋产业集聚具有“循环累积效应”。浙江省总体经济开放和金融发展水平促进海洋产业集聚,对海洋第一产业集聚起负向效应,对海洋第二产业集聚作用不显著,对海洋第三产业集聚起正向效应。 (2)经济开放指标中浙江省对外贸易和FDI均促进海洋产业集聚,但是对外贸易贡献度相比FDI而言较大;金融发展指标中股票和保险市场发展显著促进了海洋产业的集聚,而信贷市场发展抑制了海洋产业的集聚。 (3)在海洋产业集聚的过程中,浙江与天津结果相似,都是经济开放、金融发展水平对海洋产业集聚呈正向作用,两者交互项呈负向作用。上海市结果与浙江相反,其他省市结果不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