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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之前,对政府机构的审计活动主要是以考察其财务收支的合法性为主。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单纯的合法性审计已经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因此,绩效审计逐渐发展起来,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政府能够节约地使用公共资金,同时也要确保政府经济活动的效率性和效果性,提高政府机构的公信力。目前,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的政府审计都先后走上了绩效审计的道路,并在实行的过程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其国家节省了许多公共资金。因此,有学者提出可以用一国是否已采用绩效审计来作为这个国家是否已经步入了审计现代化的标志。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我国,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将政府绩效审计逐渐引入,但当时学者们研究的也多是别国的经验以及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实行的可能性。直到近十年,对于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研究才逐渐开展起来,但大多是对于标准设置的原则、其他国家的经验等的探讨,真正的对评价标准进行系统完整的研究的并不多。基于此,本文试图从较为系统的层面对政府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进行研究,构建一套较为全面的政府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从而完善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本文以受托责任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平衡计分卡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对政府绩效审计及其评价标准进行了相关的概念界定。通过对国外的政府绩效审计的四个发展阶段的概括,分析了绩效审计发展的必要性和评价标准的重要意义,为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找到可鉴之处。同时列举了审计署发布的一些推动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的发展的规划,以及我国学者关于政府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的研究。阐述了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分析问题和不足产生的原因。在阐述了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标准选择的原则之后,对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审计对象进行了设定,分别是对政府机构进行整体层面绩效审计、对公共投资项目进行的重点层面的绩效审计以及对公共资源进行的单项层面的绩效审计,希望能够使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更加具有针对性,从而建立一个较为系统的政府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最后是对于评价标准中具体指标的选取。首先,引入平衡计分卡的四个维度作为一级的评价标准,并对这四个维度进行了适用于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解读,使之能够适用于政府绩效审计;其次,将政府绩效审计的内容作为二级的基础性的标准,并将政府绩效审计的内容由原来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3E”层面,扩展为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环境性和公平性的“5E”层面,从而使其能够更加适应现在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求;最后,将这两级的标准相结合,建立一个两级的标准体系,从而完善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使之更加系统。在文章的最后,笔者还列示了一些其他的保障体系,希望能在这些保障体系的共同作用下,促进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