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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和哈奇森都不约而同地视人先天所具有的道德情感情为道德的起源,并以此作为各自伦理学理论的出发点。孟子视“四心”,“恻隐”、“羞恶”、“辞让”、“是非”所代表的人的道德情感为仁义礼智等人类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之端,而哈奇森把人的道德感官所产生的人的道德情感作为人的道德之源。他们都强调道德情感的利他性,认为社会秩序的维持离不了道德情感的参与。孟子认为道德情感推动人将其内化为一种道德德性,而由道德德性再转化为道德规范进而约束人们的行为,并成为仁政之基。哈奇森认为,人的道德情感推动人的行为具有利他性,这种利他性形成了社会的公共利益,而能否增进公共利益是评判和约束人们行为的标准。孟哈皆认为人的种种“恶”是因为人的道德情感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无法发挥其正常的作用而产生的,通过收心或理性的训练,人的道德情感又会恢复其正常的功能。而孟子与哈奇森道德情感思想之不同来自其所依据的不同的哲学框架与理论前提。本文将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交待了孟哈道德情感思想的理论渊源与时代背景;第二部分,详细概述孟子情感思想与哈奇森情感思想的主要内容并对其进行了比较。孟子以人的“四端之心”,主要是人的“恻隐之心”为立论依据,主张人们的价值评价和道德原则都来自于人与生俱有的天然情感;由于体现美德的道德行为归根结底源自人类的情感,因此,孟子教育人们“存心养气”,即通过内心的反省,发现并保护“恻隐之心”等善的根苗,并进而培养浩然之气。哈奇森则以人性结构中无私的道德感为道德的根源,以公共利益作为道德评价的依据,而想要成为一个拥有高尚情感的高尚之人,需不断通过理性来锻炼自己的道德感官,形成正确的道德认识。通过对两者的情感理论进行的比较,文章的最后一部分论述了孟哈思想比较研究的理论价值与当代意义,孟子和哈奇森的道德情感思想两者可以相互吸收借鉴,为我们找到全球化视野下中西伦理价值的情感基础提供帮助。“人类道德的存在价值和运作方式,决定了道德必须由外在规约过渡到内在内觉,把道德变为人的情感需求,才是真正的道德内化;”孟子与哈奇森的道德情感思想正为完成这样的目标提供了十分有益的理论指导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