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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已经迎来了信息化的时代,信息化的发展将会成为社会主流。因此,个人信息在现在信息化社会中的作用就会日益凸显出来。个人信息是信息主体自身特征的反映,与信息主体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在当今网络环境下加强对个人细信息的保护已然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重中之重,网络信息的迅速传播不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同时也威胁着信息主体的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对人格方面的反映尤为重要,在生活中往往能够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不当的收集和处理他人个人信息,不仅会对权利人造成精神方面的限制,还会致使财产利益有一定的损失,甚至还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但是我国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还不完善,缺乏有效的体系保护个人信息,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救济制度不完善,使得个人信息在网络环境下的保护和救济问题步履维艰。现在是“互联网+”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下,社会大众开始担忧个人信息在网络环境中的安全,我国目前为止还没有针对性的立法,我国相关法律部门必须尽快将关于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立法保护纳入日程,为保护个人信息网络的安全提供法律支持。本文从案例分析入手,分析了个人信息的内涵,并结合侵权责任法对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侵权责任要素、构成要件、救济制度进行了梳理。然后,对我国个人信息网络侵权救济制度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指出我国在个人信息网络侵权救济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立足我国国情,网民多,难管控,救急难等问题,提出有利于完善我国立法、规范侵权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等多方面的建议,多方面完善我国对于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救济制度,以提高我国在网络环境中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能力和责任,切实保障个人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