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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的出租车行业中,巡游揽客是常态,出租车司机也只能通过经验判断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乘客较多,导致一方面出租车空车运行情况严重,使用效率不高,另一方面急需用车的乘客难以及时打到车,甚至彻底打不到车。随着智能手机广泛使用,移动互联网大范围普及,定位系统越加精准,网约车平台应用而生。网约车平台借助互联网更加清楚的知道哪里会有乘客,最大程度上节约空车巡游的几率,降低了网约车运行的成本,同时为乘客节约了资金。长期以来,出租车行业属于典型的依靠政府调控的传统行业,而网约车平台的兴起对此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由此倒逼传统的出租车行业进行改革。但是,法律的滞后性与网约车平台这一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本身形成落差,导致立法空白出现,为了保证乘客、网约车平台、网约车司机和原有出租车司机的利益,推动法制建设,让所有相关方都在法治轨道下运行,同时引导不同业态个性化发展,以便更好地解决在当前情况下责任分配不均的问题,对网约车平台的责任讨论和划分成为必然,可惜的是,网约车平台与传统出租车行业之间的瓜葛,让这样的行业改革增添了更多的困惑和难题。在不同的经营模式下,网约车平台地位和作用也有很大差别。细分之下,网络预约专车包括网约车、顺风车等类型,在网约车和顺风车模式下,网约车平台所起的作用就有很大不同,在造成侵权事故的情况下,如何进行赔偿,网约车平台是否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实践中与理论界皆有较大分歧。立法机关对网约车运营的法律责任规定较少,除了今年7月出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尚无其他规范。为了保证乘客、预约平台之间责任分担合理化,推动法制建设,本文从网络平台民事责任承担这一视角出发,通过对各种网约车经营模式的总结分析,判断不同运行模式下网络预约平台、网约车、乘客之间的法律关系,总结其赔偿标准及赔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