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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贸易保护主义是相对传统的贸易保护而言的,是在新的全球贸易条件下,各国积极寻求新的形式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的结果。它以两反两保(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特别保障措施)、反规避、反吸收、技术性贸易壁垒、绿色壁垒、知识产权壁垒、劳工标准等为主要的表现形式。打着保护人类生命健康、动植物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等“合理”的旗号,花样不断翻新。贸易保护的新的手段、做法和标准层出不穷。如2005年欧盟的“WEEE指令”;2006年欧盟的“RoHS指令”和日本的《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的肯定列表制度》;2007欧盟关于食品污染物最高限量EC1881/2006号条例、REACH法规和EUP指令;2008年2月生效的美国《器具标签法规》(ALR)等等。出口方面的迅猛发展使我国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贸易大国,也使我国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攻击对象和重灾区。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贸易摩擦不断升温,损失严重。保守估计我国企业每年将要为欧盟REACH这一项法规付出成本为5亿至10亿美元,而类似REACH这样的新标准还有很多,条件更苛刻、涉及范围更广泛的新的标准还在不断出现。因此全面深刻的认识新贸易保护主义以及它的表现形式和发展趋势,以及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看清摩擦的真正原因,根据原因找出相应的对策,对保证我国出口贸易的顺利进行,进而保证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有着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