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是一个各类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经济的繁荣和利益的分化与私利的凸显,我国的灾害类型也“与时俱进”地进行着历史的演化。目前我国灾害的表现形式日益多样化,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地震、旱涝等自然灾害,出现了工业生产灾害、化学灾害、交通事故、群体性暴力事件等;突发的事件愈来愈密集;波及的范围愈来愈广;危害程度日益严重。国家的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的威胁,社会的生产、生活、交际、政治等公共秩序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所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在政府的直接努力下,我国的应急管理工作起步于2003年的抗击“非典”斗争,之后神速发展,成效显著,形成了应急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但完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国传统意义上的消防部队是一支抗御火灾的专业应急力量,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安全频繁遭受突发公共事件的威胁,公安消防部队主动拓展职能,自觉承担灭火之外的以抢险、救援为主的应急任务,实际已成为我国应急管理的常备主力军。但是,目前公安消防部队相对于其在应急实践中凸显出的主体地位,其在应急管理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却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本文从公共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视角,研究国内外相关文献与实证资料,论述公安消防部队在应急管理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并提出通过构建以消防部队为核心多主部门联动的应急管理体系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设想,希望能为探索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突破口的各级政府及专家学者提供一点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