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会计基本假设是会计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处在会计概念框架的一个较高的层次。其作为开展会计理论研究与实务的基础和出发点,是对现代会计基本先决条件的概括。基本假设不仅为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基本保证,还为会计理论中的一系列原则、要素等概念的形成提供了基础。会计主体假设作为四大会计基本假设之一,是对会计活动的空间范畴与界限进行限定的一种基本假设。其目的在于为确定特定会计主体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和进行的经济活动提供基础,基于会计主体的立场对会计对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对于会计主体概念的界定,有两种不同方法:其一为单位界定法,此时的会计主体是指能控制所拥有的各种资财、承担所承诺的义务,并据以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个人、合伙或股份公司等联合体。其二为权益界定法,此时会计主体是根据特定的个人、集体或组织的权益范围来确定,凡是权益所涉及的均为会计应当反映的。两种方法思路不同但结果基本一致,只不过后者所界限的对象会更广些。
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但法律主体必然是会计主体。如果法律主体发生变动必然引起会计主体的变动。法律主体变动主要包括公司合并和公司分立。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集团公司这种企业形式越来越普及。集团公司的会计主体问题表现出与单一企业会计主体不同的特点。集团公司会计主体不同于单一法人企业的会计主体,单一法人企业的会计主体,单一法入主体企业可能存在几个会计主体,但不存在几个会计主体同时对外依法提供会计信息的问题,一般也不存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问题。
法律主体的变动,必然引起会计主体的变动。法律主体变动主要包括公司合并和公司分立。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达成协议,依法定程序变成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企业合并从合并方式划分,包括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我国新颁布的《企业合并准则第20号》中将企业合并按照一定的标准或分为两大类型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无论是公司的合并还是分立,都会引起公司法律主体的变化,公司合并使法律主体减少,公司分立使法律主体增加。伴随着法律主体的变化,会计主体也会相应的出现变化,从而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不同法律主体的会计信息需求。
为达到企业合并优化资源配置这一良性目标,合并会计应提供高度相关、可靠、可比的会计信息。企业合并的范围、合并会计方法的选择、公允价值的使用等方面都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