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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作为特殊的弱势群体,不仅是现代亲子关系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也是人权理论研究不能忽视的重要对象之一。非婚生子女在历史上曾遭受过社会歧视和迫害。随着社会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非婚生子女的利益和权利。世界各国现在普遍坚持“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并设置一系列的法律制度,切实保障非婚生子女的权利。我国的非婚生子女权利保护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不可否认,我们在非婚生子女权利保护方面仍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本文以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保护为研究对象,揭示他们的现实状况以及阐释保障非婚生子女权益的法律价值,剖析现有非婚生子女权利保护的方式,并对如何完善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保护提出相应的对策。本文除了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我国非婚生子女的现实状况。首先,阐释“非婚生子女”定义的三种学说。其次,揭示非婚生子女面临的现实问题:入户难、上学难、抚养权受损以及心理状况欠佳等。第二部分论证非婚生子女权利保护的必要性。文章分别从生育权角度、平等价值以及正义价值三个角度论证非婚生子女权利保护的必要性,肯定保护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是一种重视个体权利、顺应人权理论以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第三部分梳理并分析我国非婚生子女权利保护的困境。在指出进步和成绩的同时,着重从立法方面、行政方面以及司法方面分析我国现有保护方式中存在的弊端和不足。第四部分探究完善我国非婚生子女权利保护的路径。第一,立法方面:落实权利观念,完善法律内容,规范法律体系。第二,行政方面:改革户口登记制度和深化教育服务。第三,司法方面:重视非婚生子女表达意见的权利,通过降低诉讼费用和加大保护力度的方式实现司法效益。结语部分梳理文章总体思路,并简要评价保障我国非婚生子女权利的意义。非婚生子女因出生身份、心理状态、教育以及户籍等因素,生存权和发展权严重受损。本文从我国非婚生子女权利的现实状况出发,并以生育权、平等价值和正义价值对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保护给予必要性论证。我们应当不断优化立法、行政和司法制度,努力改变目前我国非婚生子女权利缺失的尴尬现状,使保护非婚生子女权利成为一项法律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