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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城市化进程也搭载着经济增长、改革红利的“发动机”驶进了“快车道”,高频的经济行为、丰富的物质与资金、大量的劳动人口纷纷聚集于城市区域。然而,发展在给城市带来繁荣的同时,也产生了房价、房租畸高以及居住资源紧缺的“痛点”,大量城市外来人口的住宿需求得不到满足,催生了“群租”这一社会现象的产生。“群租”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社会矛盾,成为了学界和社会公众广泛讨论的热点。近年来,上海、北京、天津等城市针对“群租”开展了一系列治理工作,成效不一。如何应对“群租”,成为了地方政府公共管理领域亟待解决的复杂问题,也是对城市社会治理能力的严峻考验。笔者在公安系统派出所一线工作,亲身经历了“群租”治理工作,本文旨在以地方治理为视角,运用公共管理、地方政府学等相关理论,研究分析“群租”现象,为城市社会治理提供可行的对策,为公安机关治安治理活动提供有益参考,同时为公共管理学科提供鲜活而有价值的案例。本文梳理了国内在公共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领域,关于“群租”内涵、成因方面的界定,学界对于其立法问题的争论,以及其引发隐患的共识;综述了关于城市社会治理的研究成果和困境;介绍了国外对于“群租”治理的有益经验和做法。此后,本文运用相关理论,阐述了“群租”的概念、成因及危害,介绍了将其纳入地方政府公共管理和城市社会治理的理论依据,并以洞庭路派出所辖区为样本,展现了“群租”的区域现状和地方政府、公安机关的治理做法,继而分析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文章以国家于2016年出台的关于房屋租赁“新政”为背景,提供了包括完善公共政策体系、合理配置市场资源、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加强租赁市场监管、健全租赁法律法规、形成协同治理机制这一城市社会综合治理框架的具体对策分析。